問貪狼所主若何?
白話導讀
貪狼「化氣為桃花」,主慾望與禍福,原文評價偏負面,並說「惟會火鈴能富貴」。
原文說貪狼是北斗第一星,屬水,「化氣為桃花」,是「主禍福之神」。性格描寫多偏負面:好高吟浮蕩、作巧成拙、以事藏機、虛花無實,交情也是厚者轉薄、薄者轉厚。原文甚至說「諸吉壓不能為福,眾凶聚愈藏其奸」。
接著列出大量組合:會破軍則迷花戀酒,與武曲同度則諂佞奸貪,與廉貞同則易有官刑,與巨門交戰則口舌多,遇昌曲則多虛少實。少數正面的情況是遇空亡反而端正、得輔弼昌曲夾制則免論,以及「惟會火鈴能富貴」。
希夷先生的段落稍為平衡:貪狼氣屬木、體屬水,遇吉主富貴、遇凶主虛浮;居廟旺遇火星可在武職得權貴,遇天相延壽,會廉貞武曲則有巧藝。
今天一般命理書對貪狼的描述多半比原文溫和;讀原文時要留意,書中對它的評價其實相當嚴厲。
重點整理
- 貪狼屬水,北斗第一星,化氣為桃花。
- 原文性格描寫偏負面:浮蕩、虛花、藏機。
- 與破軍、廉貞、武曲、七殺等同度多主不吉。
- 「惟會火鈴能富貴」,遇空亡反主端正。
原文對女性「必為娼」、「淫奔私竊」及「七殺守身終是夭」等說法帶有明顯的性別歧視與宿命色彩,反映舊時代觀念,不是本站立場,不應用來評判真實的人。
導讀為明福命理撰寫,屬現代說明,不是原文翻譯;僅供參考。
原文
答曰:貪狼北斗解厄之神,第一星也。屬水,化氣為桃花,為標準,乃主禍福之神。受善惡定奸詐瞞人,授學神仙之術。又好高吟浮蕩,作巧成拙。入廟樂之宮,可為祥可為禍。會破軍迷花戀酒而喪命,同祿存可吉。遇耗因以虛花,遇廉貞也不潔,見七殺或配以遭刑。遇羊陀主痔疾,逢刑忌有斑痕,二限為禍非輕。與七殺同守身命,男有穿窬之體,女有偷香之態。諸吉壓不能為福,眾凶聚愈藏其奸。以事藏機,虛花無實。與人交厚者薄,而薄者又厚。故云:七殺守身終是夭,貪狼入廟必為娼。若身命與破軍同居,更居三合之鄉生旺之地,男好飲而賭博遊蕩,好女無媒而自嫁,淫奔私竊,輕則隨客奔馳,重則遊於歌妓。喜見空亡,返主端正。若與武曲同度,為人諂佞奸貪,每存肥己之心,並無濟人之意。與貞同,公庭必定遭刑。四殺同,定為屠宰。羊陀交並,必作風流之鬼。昌曲同度,必多虛而少實。與七殺同纏,男女淫邪虛花。巨門交戰,口舌是非常有。若犯帝座,無制便為無益之人。得輔弼昌曲夾制,則無此論。陷地逢生又生祥瑞,雖家顛也發一時之財。惟會火鈴能富貴,美在財帛與武曲太陰同,終非所自發,則為淫佚。在兄弟子息,俱為陷地。在田宅則破蕩祖業,先富後貧。奴僕居於廟旺,必因奴僕所破。夫妻宮男女俱不得美,疾厄與羊陀暗殺交並,酒色之病。遷移若坐火鄉,破軍暗殺並,流年歲殺迭並,則主遭兵火賊盜相侵。總而言之,男女非得地之星,不見尤妙。 希夷先生曰:貪狼為北斗解厄之神,陟明之星,其氣屬木,體屬水,故化氣為桃花。乃主禍福之神,在數則樂為放蕩之事。遇吉則主富貴,遇凶則主虛浮。主人矮小,性剛猛威,機深謀遠,隨波逐浪,愛憎難定。居廟旺遇火星武職權貴,戊己生人合局。遇天相延壽,會廉武巧藝,得祿存僧道宜之。破殺相沖,飄蓬度日。女人刑克不潔,遇太陰則主淫佚。
原文為明代古籍,屬公有領域。